岂能如此“和谐”了事
——从一个违法建设养猪场说起
一个村民在家门口建养猪场,因占用邻居的土地而被举报到国土所,国土所向当地政府报告后,当地政府安排工作人员和国土所工作人员一起到现场了解情况,发现该养猪场建设地块与审批地块不符,国土所工作人员下发了一份停工通知书。事后,该村民置停工通知书于不顾,继续施工建设,邻居又举报到当地政府,因基层政府没有执法权,故要求国土所负责处理此事,国土所答复:“现在都是和谐社会,我们已经下发了停工通知书,他不听我们也没办法,我们又不能对他采取强制措施。”而后献言:“他搞建设占用了林地,最好由林业部门进行处理。”政府工作人员又安排林业站来处理此事,同样,林业站工作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,测量占用林地面积后,也出具了一份停工通知书……而后,该村民继续建设,林业站工作人员答复:“现在都是和谐社会,我们下发了停工通知书,他不听我们也没办法。他建养猪场,最好由畜牧站来处理。”畜牧站照例一番忙,仍无效果。畜牧站工作人员道:“现在都是和谐社会,我跟他讲了很多道理,他不听我也没办法。既然他建养猪场,最好由环保部门来处理。”……一个星期下来,养猪场主体工程建设基本完工,邻居还在打电话举报。
的确,现在是和谐社会,国家之间,民族之间,人与人之间最受欢迎的莫过于“和谐”了。“和谐”是广大民众的普遍追求,但是,当某些部门某些人把“和谐”当作“不作为”的借口的时候,整个社会就不那么“和谐”了。一句“和谐”,表面上看是一些部门一些人所抒发的一种遗憾和无奈,实际上却是“不作为”和不负责任的真实写照。
这个故事虽然简单,但它的确反映出了现在某些部门某些人对“和谐”的另类理解。老百姓要求解决的棘手问题,他们就以和谐社会为借口拖着,这完全是将人民的要求与建设和谐社会对立起来,似乎满足了广大民众的要求,伤害到个别人的利益,就不能建设和谐社会。相反地,只要拖着就达到了社会“和谐”。很明显,他们这种“和谐”与人民的要求格格不入。
就一个国家来说,社会和谐的前提就是要化解群众与群众、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,实现“仇必和而解”,基本的途径就是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,而那种以“和谐”为借口,采用“拖”字诀解决矛盾的行为恰恰是在破坏和谐社会的建设,这不仅会损害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,降低干部队伍的公信力,还会导致干群关系的不和谐。
某些部门某些人之所以敢打着“和谐”的幌子“不作为”,症结在于他们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淡薄以及有效监督的缺失。为此,一要增强服务意识。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,想群众之所想,急群众之所急,做到民有所求必有所应;二要培养责任意识,要有敢于担当、勇于付出、勇于负责的精神和品德,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、办好事、解难事;三是自觉接受监督。积极推行办事公开化,提高办事透明度,真正做到自身正、自身净、自身硬,让群众监督为自己证清白、促进步。四要加大问责力度。对打着“和谐”的幌子“不作为”的干部,应该采取果断措施,严肃查处,坚决摘帽子、动位子,现在“不作为”以后就无法再作为。
追求“和谐”理所当然,能掩人双耳,但却掩盖不了民众雪亮的眼睛。各项工作做到位,各种责任分得清,又何须把“和谐”当做“不作为”的借口。(醴陵东富镇纪委书记 赵西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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