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18-02-07 15:38:45 | 阅读数: | 打印页面 | 关闭页面 |
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赫山分局泉交河工商所所长黄东来、欧江岔工商所所长刘小波、泥江口工商所副所长彭学才于2017年2月7日在兰溪镇曹记土菜馆工作日饮酒,3人当即被免职。一年来,全市因违反“禁酒令”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3人,组织处理25人,其中11人被免职。(三湘风纪微信)另据株洲县纪委通报,今后该县党员干部酒驾一律先行免职。去年,该县有11名党员干部因酒驾、醉驾受到党纪处分。(三湘风纪网)
这些人置“禁酒令”而不顾,把作风问题当作小事,顶风违纪,“栽”的“理所当然”。“栽”的不仅仅是前途,同时葬送了家庭,也败坏了党风、破坏了党员形象。在中共湖南省十一届纪委三次全会上,省委常委、省纪委书记傅奎在工作报告中指出,“从严要求自己,不把作风问题当小事,不把自己的前途栽倒在酒杯中。”这些人却把这些话当“耳旁风”。
“喝酒助兴”才能“加深感情”的观念仍在一些党员干部的思想中存在,有的甚至根深蒂固。“禁酒令”要求党员干部在工作期间及公务接待中“滴酒不沾”,实则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一种关爱、一种保护,让大家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,以充沛的精力投身各自的工作。近年来,有关“陪酒身亡”、“酒驾车祸”案例的惨痛教训不胜枚举。虽说“禁酒令”的出台确有一定成效,但依旧有部分党员干部顶风作案。为何这些党员干部能在出台了“禁酒令”的前提下还在大吃大喝,说到底还是思想作祟,背后隐藏着“你好、我好、大家好”的贪腐“毒瘤”。
笔者认为,产生这些“四风”顽疾,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“朋友圈”、“关系圈”和纪律观念意识淡薄在作怪。生活中难免会有脱不开的场面、抹不下的情面、止不住的欲望。有的端起了“杯”,结果丑态百出,被酒肉朋友“带进沟里”,肆意妄为、顶风违纪,最终把自己的一切溺毙在“酒杯”里。
酒风连着作风,作风连着党风,党风连着民风。党员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,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,老百姓会看在眼里、记在心上。在这里,笔者奉劝某些党员干部,不要做败坏党风民风的“酒肉”干部,要自觉抵制不良酒风的传染与侵蚀,少端酒杯多争口碑,少说酒话多干实事,以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精神风貌去服务于民、取信于民。
为了有个健康的身体、为了家人的幸福团圆、为了更好地工作、为了我们党内政治生态风清气正,还是少“好这一口”吧。(醴陵市水利局纪检监察室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