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醴陵:上半年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较去年同期下降1%
日期:2018-06-25 09:11:28 阅读数: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

今年以来,醴陵市纪委以“遏增量、减存量,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”为目标,加大信访线索处置力度,信访工作成效较好。上半年醴陵市信访举报数量相比去年同期下降1%,且结构合理,呈“正金字塔结构”,1月至6月共受理信访举报件138件,其中中纪委转办23件(占比16.7%)、省纪委转办23件(占比16.7%)、株洲市纪委转办33件(占比23.9%),市本级受理59件(占比42.8%)138件信访件中已办结97件,初步核实中41件。

一是畅通信访渠道,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处置工作。全市25个镇(街、区)已设立专门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接待室,设有信访举报电话和信访举报台账,纪检干部轮流坐班接访,并严格按照《湖南省纪检监察实名举报办理工作办法》、《株洲纪检监察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暂行办法》、《醴陵市纪委监察委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规程》等文件要求受理处置信访件,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基层信访举报的办理。截至目前各镇(街、区)本级受理信访件30件,已办结21件

二是提高政治站位,全力抓好巡视组交办件办理工作。3月份以来,我委共受理中央、省委巡视组移交线索25件(中央巡视组11件、省委巡视组14件),已办结25件(信访了结19件;转立案6件、立案9人、组织处理9人),办结率100%。25件信访件均由市纪委、监察委领导进行了包案,切实做好信访件的指导、督办、回复等工作。

三是压实主体责任,有序推进基层信访件的办理工作。基层信访件经呈批领导后,批转至镇(街、区)党(工)委,由党(工)委书记亲自部署、亲自过问、亲自调度、亲自督办,并且对信访案件的结案进行签字把关。通过压实党委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了基层信访件的调查核实处理,截至目前向镇(街、区)党(工)委交办信访件23件,已办结13件,10件正在初核中。(醴陵市纪委信访室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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